问 一人出钱一人出力股权怎么分
答 有关股权的问题,在现代社会里,已经深入到每个想创业的人内心深处。今天,我们谈谈创业初期,一个比较常见的股权分配的问题,就是一个出钱,一个出力,股份怎么分?
问 你有没有相想过你的公司为什么做不大?
答 为什么富人只有一小部分?为什么你的公司做不大?人会有安于现状的心理,当你拥有一些你害怕失去的财富时,那么在你冒险的时候,你就会权衡得失。今天给大家分析一下小企业的几大问题,赶紧对比一下你是不是也存在这样的问题。
问 作为合伙人,股权分配的套路你要知道
答 股权合理分配有多重要?某音上,坐拥几百万粉丝的“干饭公司”已经闹崩了。起因就是股权分配问题,进行合理的股权分配是避免企业迅速失败、为企业获得持续成功保驾护航的重要基础。那么股权要怎么分配呢?
问 税务局会查个体户吗
答 很多人都存在错误的认知——认为“税局一般不查个体户”,因为个体户是有别与企业的组织形式,所以不会有那么多的严格要求。但如果了解到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申报“常识”,您可能就不会再这么想了。那么个体户在什么情况会被查?
问 老板应该怎么给自己发工资?
答 我经常遇到一些老板,不给自己发工资,他们认为公司都是我的,还用得着给自己发工资?这种想法是不对的,首先公司是你的,但公司的钱不是。那么老板应该怎么给自己发工资呢?
问 2022年入户广州全流程
答 看过之前内容的小伙伴应该都知道了,现在入户广州常见的方式一般是积分入户、学历入户、职称入户和技能入户。那么入户的方式应该怎么选?入户广州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把这两个问题给大家讲明白。
年底了,企业也到了汇算清缴的时候,但是由于老板和财务工作繁忙,很多财税工作也容易被忽视,导致一些不必要的税务风险,这就比较麻烦了。年底会有哪些涉税风险需要注意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企业每底结前,对其他应收款科目必须一级戒备,认真清查准确应对。
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存出保证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中,必须要关注的涉税风险:
1、应税收入:该确认的要确认
准确地确认应税收入,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要准确核算应税收入,首先是要核实销售收入是否已经全部确认,尤其是对于产品已售出,但暂未开出发票的情形,要合规确认应税收入的实现。
此外,企业还要确认核实是否存在因税会差异,而导致账务处理未确认收入,但税法规定应确认收入的事项。举例来说,对于企业将产品用于对外捐赠、制作产品的宣传广告,或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等行为,税法上规定要视同销售,汇算清缴时,应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这些虽是基本常识,但容易被疏忽、被遗忘,应引起足够重视。
2、成本费用:跨年列支要避免
成本费用方面,根据税前扣除的配比原则,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与收入配比扣除,除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也就是说,成本费用要在所属年度扣除,不能提前或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在年终关账前,应核查当年度费用是否都已入账,尤其要关注是否有在途单据。
此外,对于一些可能跨年发生的成本、费用,应督促相关管理部门做好收尾工作,防止企业已发生的成本费用被遗漏,和跨年度费用一次性全额入账的情况。
不仅如此,年终时,企业应及时梳理自身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缴纳情况,并对两者的勾稽关系进行比较分析。同时,还要检查其他税种是否已及时缴纳,例如印花税,按照规定,适用万分之五税率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企业要及时、准确进行贴花。
3、扣除凭证:及时审核保合规
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财务人员在关账前,***能对各会计凭证后附的发票等单据进行审核,不合规的,要及时与相关经手人员联系,取得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避免给汇算清缴工作带来麻烦。
4、扣除项目:能否扣除要梳理
值得关注的是,《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做了正列举。其中包括: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因此, 企业在关账前,要关注是否发生了上述支出,并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不过,企业发生的银行罚息,属于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不属于行政罚款,因此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此外,企业所得税法中设定了扣除限额标准的项目费用,及一些特别规定,企业在会计核算时要予以关注。
5、往来款项:收支情况要理清
年终关账前,对于本年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往来款项的账面余额,纳税人应与供应商或客户核对清楚,尤其是常年往来交易额比较大的账项,应重点关注其科目发生额及余额。对于长期应付款项,要关注本年没有发生额的账户,并核实账户情况,及时进行后续处理。
如果存在应付未付的款项,要关注款项是否不再需要支付,是否需要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如果存在应收账款收不回来的情况,应及时确认为坏账损失,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准备好合同、协议或说明等证明材料,以便在汇算清缴时,能将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另外还有关于涉税风险的常见问题
1、企业成本费用没有取得发票有何风险?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也就是说,没有发票也可以列支,只要能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取得发票即可。
2、股东向企业借款没有归还有何风险?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个人股东的借款年底一定要归还,需要时,来年再借。
3、建筑业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项目,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怎么办?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也说是说,财务一定要根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否则,就会存在涉税风险。
4、年底购充值卡,取得“发票”,能否列支成本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单用途卡、多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多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企业在销售充值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选择“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项目编码开票。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也就是说,由于永远无法取得发票,企业可以凭预付卡销售发票列支相关成本费用。
公司年底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 延迟确认的收入
有些企业为了少交税,推迟开票时间,甚至不开票、少开票,滞后申报等,这些都是税务稽查的重点。
2. 没有票据,只有内部单据,常说的白条入账
白条入账是风险最为巨大的,只凭借合同或者收据入账,没有票据的,轻则纳税调增,重则罚款交滞纳金。
3. 不缴纳社保或是少缴纳社保
现在社保入税后,税务部门增强对社保缴费的监管,如果企业社保费缴纳标准与个人所得税申报基数、企业所得税扣除基数等数据比对的话,那么,企业存在的税收风险很容易被发现。
4. 虚列工资
有些公司的工资发放,不走银行流水,只用现金发放,还有的员工工资长期为5000元,又或者是冒用他人的信息列入自己公司名下,虚增员工达到虚列工资的目的,减少利润达到减少税收的效果。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列工资实施偷逃税是税务部门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既涉嫌偷税产生罚款、达到标准还将被纳入税收“黑名单”,也可能因冒用个人身份信息被公安部门处以行政处罚。
这些所谓的“税收筹划”都是属于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任何政策依据,一旦被税务稽查,补交税款还好,严重的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影响日常高铁、航空、出国等行程,也会是去之前合作的大客户,情节严重还将面临刑事责任。
其实想要减少税收压力,只要利用好***的税收优惠政策,就能合理合法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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